首页 > 岱山律师 > 别人欠我7000块钱不还有效期多少年

别人欠我7000块钱不还有效期多少年

admin 岱山律师 2024年04月12日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起诉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有证据你可以起诉要求还款的呀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杭州律师咨询电话 达州律师 绵阳律师 杭州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滁州凤阳县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淮北律师 平江县律师 佛山律师 成都律师 厦门律师 承德律师 邯郸律师 遵义律师 湖州律师 廉江市律师 长沙雨花区律师 上海青浦区律师 重庆开州区律师 深圳罗湖区律师 仙桃市律师 阜阳律师 重庆江北区律师 苏州律师 许昌律师 新乡律师 兰州律师 成都律师 泰州律师 常德律师